公司治理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《上市公司治理準則》以及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》、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》附錄十四《企業管治守則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,本公司持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,優化內部管理。
1、關於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:本公司控股股東行為規範,沒有超越股東權限直接或間接干預本集團的決策及生產經營活動,沒有損害本公司及其它股東利益。控股股東與本集團在人員、資產、財務、機構和業務等方面相互獨立。本公司董事會、監事會及其它內部機構獨立運作。
2、關於董事與董事會:本公司按照《上海復星醫藥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簡稱「《公司章程》」)規定的程式選聘董事,董事會的人數和人員構成符合法律、法規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;《公司章程》對董事會議事規則作了明確,並制定有《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》。截至目前,本公司董事會共有12名董事組成(含2名女性),其中4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包括會計、法律、管理和戰略領域的專業人士,符合《上市公司治理準則》要求和本集團發展的需要。本公司董事會下設戰略委員會、審計委員會、提名委員會、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及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委員會,並制定有各專業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和實施細則。
3、關於監事與監事會:本公司按照《公司章程》規定的程式選聘監事,監事會的人數和人員構成符合法律、法規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;本公司監事會能夠獨立、有效地行使對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檢查權。監事會定期召開會議,並根據需要及時召開臨時會議;《公司章程》中規定有監事會議事規則。
4、關於績效評價與激勵約束機制:本公司已建立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評價標準和程式,並持續完善高級管理人員及關鍵人員的激勵機制,促進本集團長期穩定發展。目前,本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通過2022年限制性A股激勵計劃及2022年H股員工持股計劃,並完成首次授予。
5、關於利益相關方:本公司能夠充分尊重股東、員工、客戶與消費者、供應商、社區等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利,並與他們積極合作,共同推進本集團持續、健康、可持續發展。
6、關於信息披露:本公司按照法律、法規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《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、本公司《信息披露制度》等相關規定,履行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義務。除法定披露信息外,本公司還定期向公眾發佈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、企業社會責任報告(CSR報告)和環境、社會及管治報告(ESG報告),並聘任專業機構出具審計/審核意見,充分展示本集團透明、規範的營運情況。本公司注重與投資者的溝通與交流,確保投資者公平、及時地獲取本公司公開信息。
7、關於持續提升履職能力:本公司董事、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充分利用各種渠道,參與各類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的培訓(包括但不限於各類專題培訓/論壇、持續專業發展課程、內部培訓以及閱讀交易所刊發的監管通訊/上市規則的執行簡報等),持續提升履職能力。
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業發展的基石和保障,本公司將持續鞏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,提升企業競爭力,從而以更好的經營業績回報廣大投資者。